漳公综〔2023〕417号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2022年12月以来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以及《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漳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漳审改办〔2023〕6号)要求,结合市公安局“三定”规定,市局对《漳州市公安局权责清单(2022年修订版)》实施动态调整,修订形成《漳州市公安局权责清单(2023年修订版)》,依法重新明确市公安局权责事项1447项,其中:行政许可48项、行政处罚1212项、行政强制43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监督检查36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31项、公共服务19项、其他权责事项39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漳州市公安局权责清单(2022年修订版)》自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
漳州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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