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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漳公综〔2023〕448号

漳公综〔2023448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网信办、文明办、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团委:

    今年122日是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底,组织开展以“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暨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现将《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

          2.校开展“共享头盔文明你我”“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活动

          3.“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摄影短视频征集活动

 

 

漳州市公安局   中共漳州市委网络安全和    中共漳州市委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司法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           共青团漳州市委

                              20231129         

 

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


    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守护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漳州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八部门联合决定组织开展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暨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

    (一)即日起至122日联动开展“全国交通安全主题日”活动;

    (二)122日为集中宣传日和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日,网上网下结合举办主题性、群众性、互动性活动;

    (三)122日至1231日持续推进,并做好总结提升,为“春运”做好准备。

    三、任务目标

    积极倡导“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为目标,结合漳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部署要求,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文化引领、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为推进漳州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部门联动,举行宣传月启动仪式。122日,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八部门联合举行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安排见附件1),表彰一批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倡导“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的安全出行理念。

    (二)凝心聚力,协同共建综合治理。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将“122”群众性主题活动与部门本职工作有机结合。公安机关要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防控、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协同共治工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深入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加强老年人群体分类精准宣传,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网信部门要组织指导网络媒体平台加强文明交通正能量传播,充分发挥网络文明力量滋养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倡导遵法守规、包容礼让的文明交通意识,打造文明交通正能量网络空间。文明办要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作用,推动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有机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切实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程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深化开展争当“文明交通之星”活动和交通安全宣教体验活动,结合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学校周边道路、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工作,结合教学安排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开展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提升学生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作为“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的重要内容,推动市直部门不断丰富交通安全普法教育载体形式,让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机制,严格加强源头监管,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内部警示教育,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安全行车超过百万公里道路运输驾驶员宣传推介,有效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指导力度。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动大专院校群团组织参加“青春自护”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出行安全专项行动,动员青年踊跃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队伍,提升交通安全普法、知识普及志愿服务专业能力,组织青年志愿者、宣讲队伍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讲。

    (三)统筹策划,多维发力丰富活动。要不断突出“文明”和“安全”主基调,精心策划各类针对性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月集中宣传。即日起至1231日为交通安全主题月,积极倡导“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结合“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主题,围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路口文明礼让”“酒后禁驾”等主题公益行动,创新现场展演、志愿服务、网络展播、安全课堂等多种形式,组织策划好“七进”“逢八”等群众性、行业性主题宣教活动。二是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现场主题活动。市公安局、市委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八部门分别安排人员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向市民分发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材料,接受交通法律法规咨询,邀请现场群众参加交通安全互动体验,倡导文明出行理念,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教基地开放体验活动。即日起至1231日,全面开放全市综合型、专项型交通安全宣教基地,邀请机关及企事业、交通运输企业、农村老年协会等单位,分批有序组织各类重点交通参与者参观学习,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活动,推动基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效果最大化。20243月起,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共享头盔 文明你我”活动(活动安排详见附件2),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推开“共享头盔”项目建设。四是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充分应用公安交警交通安全宣讲比武竞赛成果,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结合美丽乡村行和逢八集中宣传,运用交通安全大篷车、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体验课等形式载体,针对农村“一老一小”、学生、职业驾驶人、快递物流配送员等重点群体,组织宣讲小分队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讲,强化交通安全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自护意识养成。五是开展文明出行示范引领活动。要推选一批文明交通示范村居、社区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宣传推广文明交通行动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组织好“文明好司机”“优秀劝导员”“最美交通参与者”等评选活动,指导快递、外卖行业开展文明出行活动,运用网络投票、宣传报道、集中采访表彰等方式,示范带动引领广大群众自觉文明守法出行。

    (四)警媒协作,宣传矩阵传播造势。聚焦交通安全主题和文明交通话题,发挥各主协办单位资源共享优势,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一是组织出行场景“亮屏行动”。充分创造条件在城市户外大屏、候车大厅显示屏、农村宣传橱窗、小区楼宇电视、导航APP等载体,投放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和主题公益广告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全力营造主题宣传的浓厚氛围。二是完善文明交通融合传播共享机制。依托主流媒体平台,围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主题和群众关注的出行话题,邀请主协办各联动单位进行直播连线、录制公益广告、专题访谈,发动群众参与122话题词互动,积极配合并组织收看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央视联合录制的《平安行·2023》特别节目,营造全社会共话交通安全热烈氛围。三是组织交通安全文化传播活动。积极探索交通安全文化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融合发展创新应用,发挥“三个一”(聘请一位交通安全宣传大使、创作一个交通安全文创精品、挖掘一项非遗交通安全宣传项目)带头作用,积极创作交通安全文宣作品产品,组织交通安全文化作品、产品的展览、展播,并利用新闻媒体、“两微一抖”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制作微视频进行多轮宣推,增强交通安全文化传播度、影响力。20245月,市公安局、市委文明办、市应急局联合举办“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摄影短视频征集比赛活动,激发创作一批高质量的交通安全影视作品(活动安排见附件3)。四是组织文明交通共建活动。持续完善警保、警医、警邮合作机制,在各联动单位服务窗口设立宣传角,发挥寄递行业触达城乡的渠道优势,共同守护群众平安出行。鼓励群众参与公益创作,发动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团体结合自身特点,策划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挖掘文明交通暖心故事,礼赞宣传马路上的凡人善举,弘扬以礼为先、和谐包容的文明交通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文明交通共建共享。五是开展宣传警示曝光活动。要梳理公布一批针对本地区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骑乘不戴安全头盔、驾乘不系安全带等典型事故和突出违法案例。用好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和“交安微学群”等平台,重点向“两客一危一货”、重载营运货车、近一年有超员超载违法记录的驾驶人精准推送警示提示信息。要结合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预防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专项攻坚行动,及时曝光“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案例,提升整治行动震慑力。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曝光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和企业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活动方案,将组织开展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作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道安成员单位的重视支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精心谋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扎实组织开展好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合作,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发动群众和社会公益力量,鼓励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打造交通文明人人参与、文明交通人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能部门依法治理、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和“漳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月”的认知度,确保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三)落实活动,及时报送。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归纳、提炼具有本地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活动过程中,注意资料的采集、归纳、保存。请各地于1129日前上报本地活动方案,123日、1230日前分别上报122集中宣传日活动情况和122主题宣传月活动情况的总结、视频、图片等材料。联系人:陈宝坤、赵舒亭,互联网邮箱:zzjjbs@126.com,电话:0596-2130028


附件1

 

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

 

    一、八部门联合举行“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

    (一)活动时间:2023122日上午1000-1130

    (二)活动地点漳州吾悦广场

    (三)主  方: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团市委

            方:人保财险漳州分公司

    (四)出席启动仪式代表

     1.市领导

     漳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肖申华

     2.部门领导

     漳州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共青团漳州市委等八部门分管领导。

     3.相关部门代表

     文明单位代表50人、公交车和的士司机代表50人、保险协会代表50人、青年志愿者50人、驾驶学员100人、公安交警50人、芗城龙文学生及家长100人,共约450人。

    (五)启动仪式议程 

    1.1000-1040交通安全文艺演出;

    2.1040-1100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

    1)介绍“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内容;

    2)向交通安全学校代表和学生代表颁发奖状;

    3)向交通安全村镇代表和老年人代表颁发奖状;

    4)向交通安全职业司机和外卖骑手代表颁发奖状;

    5)肖申华副市长讲话并宣布漳州市第十二个122“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

    6)台上领导一起按亮“启动柱”。

    二、“文明守法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和互动体验活动

    122日上午1000-1130,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团市委等八部门领导以及相关业务骨干,在漳州吾悦广场开展“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向交通参与者展示交通出行各种危险情形及防范技巧,介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安全措施,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具体活动内容:

    1.如何正确开车门及“开门杀”防范技巧;

    2.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答;

    3.集赞送交通安全宣传品活动;

    4.酒驾VR体验活动;

    5.货车盲区体验活动;

    6.医疗救援心肺复苏体验活动;

    7.儿童安全座椅体验活动;

    8.八部门联合摆摊宣传咨询。



附件2

 

学校开展“共享头盔 文明你我”“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共享头盔 文明你我,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建设标准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内设置“共享头盔”专柜,放置不少于20顶头盔(含成人头盔、儿童头盔),由值日老师或学生对借用和归还头盔的学生及家长进行登记。同时,加强对家长接送学生的汽车未使用安全带(含后排座)、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问题进行纠察,定期在学校宣传栏给予曝光。屡教不改的,取消评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资格和暂缓加入少先队、共青团等。

    四、活动时间

    中小学校于20243月底前完成,幼儿园于20246月底前完成。

    五、主办单位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附件3

 

“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摄影短视频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漳州市文明交通艺术摄影、短视频作品。

    二、征稿细则

    (一)评选对象:全体市民及社会各界摄影、短视频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征稿时间:202451-2024731日。

    (三)作品类别:纪实类和人物类等。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构思巧妙,要紧紧围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的宣传主题创作,充分展现道路交通安全,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具有较强的警示性和教育意义。

    2.投稿摄影作品为JPG格式,画面宽高比为9:1616:91千万像素以上为宜;短视频作品要求以高清格式(建议1920*1080MP4格式文件) 横屏拍摄,包括但不限于剧情创作、科普、VLOG记录、微电影、情景剧、音乐MV等形式,画面流畅稳定、效果自然、主题鲜明,时长不超过3分钟。

    3.作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并填简要说明(包括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五)参评方式:投稿作品发送至邮箱:zzjjbs@126.com,联系电话:0596-2130028

    (六)评选奖励:由市八部门抽调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艺术摄影、短视频分别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分别颁发奖品和奖状。获奖名单及作品将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漳州交警”官方微信、抖音、视频号、微博上公布。经采用的作品不得二次投稿,版权归属评选方所有。

    三、主办单位

    市公安局、市委文明办、市应急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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